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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海丰县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丰县林业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海丰县林业局 拟抚育补植的 海丰县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20]40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海丰县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抚育任务30000亩,其中抚育类型I:抚育面积13600亩,抚育类型II:抚育面积16400亩。工程造价约566.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梅陇镇、联安镇、青年水库、附城镇、海城镇、公平镇、平东镇、可塘镇、陶河镇和赤坑镇;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1)、《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2)、《海丰县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业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 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24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4.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 《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5 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6 近5年(2015年以来)承担过1宗(含1宗) 以上,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公有制森林抚育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附有验收单位及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表)复印件,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4.7投标申请人有苗圃基地面积50亩以上,培育造林苗木大叶相思、樟树、枫香、荷木(苗高2000px以上、地径20px以上)16万株及以上证明原件(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或苗圃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8 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带齐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以上申请资料须是A4纸,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资料核对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止,提交到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在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660-6895563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02680159 联系人:李先生
日期: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