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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020-07-09 17:06: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7.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9,公告主要内容为:佛山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医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夏东路23号

2.2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拟分三期进行改造和扩建,一期改造现已完成,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为二期建设,在省医南海医院门诊停车场上建设一栋15层的心血管病大楼(地上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规划床位500床,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门诊部、医技部、科教部、垃圾站、污水处理站、供配电站等辅助用房;地下人防工程两层,建筑面积约13500㎡。其他专业工程包括院内道路交通、地下管网建设、园林绿化等。三期工程规划床位868床,总建筑面积160000㎡(地上建筑面积110000㎡,地下建筑面积50000㎡),最终规模以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本次主要是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为60000万元。

2.3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本项目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报规报建、前期工程咨询、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以及设计报建过程中所需的所有专项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等。

2.4.1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按甲方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协助进行设计管理,协助办理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手续,前期工程咨询(相关报告编制及评审),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需利用BIM技术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为: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协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协助完成施工图审图备案;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建立BIM模型,须在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应用BIM技术,协助指导施工作业和运营管理;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负责档案管理;协助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甲方;完成项目前期所需报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及评审、节能评估报告及评审、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含交通分析)及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及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面宽评审报告、安全评价等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第三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关工作。

2.4.2工程勘察: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抽水试验、线路作业、水上作业、技术工作、室内试验、路径测量及其它相关工作)、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地图数字化、图根导线测量、技术工作等)、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收测、基坑监测、技术工作等),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4.3工程设计:①方案设计:根据业主整体规划、分期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其中整体概念方案要结合医院现状进行设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期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建筑、水利、电力、市政管线、给排水、景观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的有关深度和内容要求初步设计:用地红线内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室内外装修、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供配电、电梯、弱电、智能化(配合专业公司设计预留通道)、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规定的二星标准或以上设计)、室外道路、排污(包括医疗污水处理)、照明、园林景观、室外视频监控等的规划及方案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并包括相应内容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所有评审(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评审)。还需对最终施工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4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5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包括总投资估算及总体控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对比;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仅限于业主提出的新增工程的变更);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6工程招标代理:编制本工程建设及相关服务、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5 承包方式:前期工程咨询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及招标代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叁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牵头人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3.2.2.8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3.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7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采用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0  7  31  8   30 分,截止时间:2020  7   31  9  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0  7   31  9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6.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办【2020】1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注意事项》规定,本项目具体要求:

(1)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提前扫描以下二维码,申请电子通行证和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登记》,如实登记信息,减少现场排队登记时间,为来访人员快速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详见以下网址: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2)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路23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51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银锋

联 系 人:陈彩凤、潘远秀

电    话:0757-88387111

电    话:0757-86361691、86300101

传    真:0757-88386066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关键字:医院,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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