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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宛城区,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61,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wc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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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61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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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6辆执法执勤车辆(5门5座插电式混动SUV 2台,插电式混动三厢轿车4台) 5.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15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5.6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免费质保 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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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供应商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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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wcggzy.com/)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登录宛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相关操作后,即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详见《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分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一开标室(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7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3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报名需知: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咨询:0377—61176186 (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CA办理和咨询:0377—61176139 2、重要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各项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从招标文件获取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供应商务必使用同一把CA证书登录操作。投标之前,供应商应认真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若由此引起投标失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分标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6)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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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北路和信臣东路交叉口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22721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 |||||||||||
联系人:安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32237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安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3223776 | |||||||||||
发布人:吴晓芳 |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