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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

2020-06-23 13:0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不定时、不定地点、不定数量的市政零星绿化、行道树等进行迁移及绿化修剪,迁改完成后对相关现场进行修复原貌。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从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两年止,则该合同立刻终止;若在服务期内,工程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价已达到人民币768万元,则该合同也立刻终止,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的工程发包数量有异议。由于本工程为零星绿化迁移工程,无施工图纸,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是2020-2021年度零星绿化迁移及修复工程,具体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文明施工、固定折率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再设置绿化资质,但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范围等内容。

投标人持有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该执照的经营范围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类的,则按照该执照提供的经营范围查询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企业类型:园林绿化企业);有效是指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5.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5.6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5.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6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5.3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07159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715830分,截止时间:2020715930

7.1.2开标时间:2020715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交易员信息错误或无效而无法通过验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交易员,但递交投标文件人和授权委托人需是同一个人)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 编: 528200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人:陈智毅、赖超阳

电 话:0757-81208133

  话:0757-8622837686286806

传 真:/

  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2020年6月22日

 

关键字:绿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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