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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其它】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惠发改核准﹝2019﹞7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二)建设单位: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工程规模:
1、截污治污工程:新建污水(截污)干管约45.94km,新建污水支管约86.67km,改造老城区错接乱接737处(管长22.9km),修复改造病害管网约43km,新建雨水主管及支管约17.9km,最大管径DN1800mm,管道清淤长度约174km;改造麻渣下泵站,新建临时污水泵站1座,截流井650座。
2、内源治理工程:金山湖、老金山湖、金叶湖等湖泊及南3河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外的河涌进行生态清淤,总量约60万m3;新建底泥处理厂1座(规模3340m3/d)。
3、防洪排涝工程:金山湖流域内河道整治约24.89km(包括景观闸工程、水陂工程、排涝工程等),新建惠南湖及其1#、2#泄洪闸;莲塘布水库除险加固,新建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流域防洪保护人口达75万人。工程等别为Ⅴ~Ⅲ等,主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水资源配置工程:新建红女湖、冷水湖;新建西枝江引水工程(补水流量2.5m3/s,补水泵站1座,补水及水系连通管道约13.28km)。
5、碧道工程:河桥水演达大道~与冷水坑河汇合处、冷水坑河东江学府~金山湖段,莲塘布河四环南路~入湖口段,总长约5km。
6、水保环保工程:渣场防护、工程区表土剥离约9万m3、播撒草籽约95hm2等水保环保措施。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 项目投资估算约5152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57880.77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约2441万元。
(六)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范围内的全部检测工作,包括截污治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碧道工程等部分第三方质量检测。
(2)工作内容包括:
1、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水利部分工程对比检测的对象包括外观尺寸测量,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主要有钢筋、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管材等主要原材料和砂浆试件、混凝土试块、预制构件等中间产品以及实体质量中的填土、砌石和混凝土质量、工程实体断面复测;钢管、闸门焊缝质量与涂层质量、机电设备试运行质量检测。对比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15%;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要求,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5%。
2、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工程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市政部分工程(水质改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砂、碎石、钢筋、外加剂、掺合料、管道材料、电线电缆)、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市政管道现场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锚杆抗拔检测。
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以主管单位审核批复的第三方检测方案为准。
(七) 质量要求:检测项目符合设计及国家、水利、市政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为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提供依据。
(八) 工期要求:暂定为18个月,质量检测服务按施工实际进度进行,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
(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砂、碎石、钢筋、外加剂、掺合料、管道材料、电线电缆)、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市政管道现场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锚杆抗拔检测等或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匹配的项目或参数内容。
(三)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
(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六)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关键信息实施上传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5]1120号)及《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需提供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三)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部分流程的函》(惠公易函【2020】34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五、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交易员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782800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27号11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25269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52-712101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