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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2020-06-18 02:21:3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高明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高明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C2020(GM)XZ00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0(GM)XZ0032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明发改资〔2018〕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河汇入西江的出口处,距离河口约2.4公里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工程包括保留沧江泵站,拆除旧沧江水闸、船闸,重建沧江水闸和船闸。建筑物包括水闸、泵站、船闸及上、下游连接段。枢纽布置依次为重建船闸、现状泵站、新建空箱挡墙连接段(长6.5米)、重建8孔的水闸(单孔净宽12米)。水闸顺水流向布置有:上游防冲槽、上游海漫、铺盖、闸室段和下游侧消力池段、海漫、防冲槽。沧江水闸设计洪峰流量为1713立方米/秒(P=2%),校核洪峰流量为1948立方米/秒(P=1%),为大(2)型水闸;沧江船闸为VI级,通航最大船舶吨位为100吨。项目总投资27908.72万元,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费约206.78万元

2.3 服务期:服务期以检测工作正式开工,至所有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检测范围:a.岩土工程检测:主要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土方填筑质量、基础处理、桩基础、土工合成材料等进行抽检。b.混凝土工程检测:主要对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混凝土实体质量,砌体工程质量等进行抽检。c.金属结构检测:主要对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材料质量、防腐涂层质量等进行抽检。d.机械电气检测:主要对水力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安装质量等进行抽检。e.量测检测:主要对建筑物横断面几何尺寸、高程、长度、厚度、宽度、平整度、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等进行抽检。f.其它检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67835.09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检测标准;

2.6.2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服务;

2.6.3在服务过程中,如需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同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五个类别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通过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3.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4.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9 12 月至2020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投标人所在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中标,招标人将核实所提供的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检测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6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7  8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0  7  8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谢工

联系人:康明妍

电话:0757-88981190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

传真:0757-836226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2020年617

 

关键字:水利,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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