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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馆项目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馆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银峰路2号(现市委党校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66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464.76平方米(其中党性教育馆展馆建筑面积2326.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0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1.26平方米。局部设置地下室,无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本项目为一座7层主楼附楼连体的综合大楼,其中主楼分三层,一层为多功能厅,层高9米;二层为党性教育馆(陈列厅),层高9米;三层为体育训练馆,层高14.5米。附楼分七层,为文体类功能室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本项目总投资约13233.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约10927.63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馆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工程监理是指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含采购)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设备及工器具采购安装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的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电梯、机电、弱电、外电、展馆展陈服务等监理工作。
2.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348149.71 元。
2.4 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 质量要求:
2.6.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与相关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2.6.2配合本项目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若达不到则扣罚5万元。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不出现伤亡事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被锁定不超过二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 年6月12 日8 时30 分起至2020 年6 月18 日17 时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确认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
(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 年7月7日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2)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须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7.1)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7 月10 日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 年7 月10 日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757-82305521
传 真:0757-82299688
电子邮件:djzx_tzk@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