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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新疆-喀什-喀什 | 招标业主/代理: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6.09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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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0-2023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喀什,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招标编号:GXTC-A-20510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2020-2023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0年6月9日
招标编号:GXTC-A-205105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喀什分行2020-2023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聘请一家专业安保公司,为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提供位于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103号金泰大厦2号楼3-4层的安保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安保人员4人,其中前台1人,监控室3人;预算金额每年不超过22.8万元,服务期3年,费用总预算不超过68.4万元。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安保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3)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伍佰元整)。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再支付100元邮寄费,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尽快邮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网络标书销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完善公司基本信息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即可登录。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并按其要求进行操作。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流程: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插入平台CA身份验证进行报名。未办理CA的可在线办理,缴费成功获取领取码,可先使用领取码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等待项目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5) 标书发售联系人:薛一峰、向黎、周梦娇
(6) 联系方式:电话:0991-2329176、18199105799、17349991569传真:0991-2329136
(7) 联系邮箱:gxxj_xl66@163.com
特别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网上购买须上传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2)在国信创新平台(www.e-bidding.org)在线支付标书款,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先上传开票信息。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6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0年06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991-2356524
电子邮件:pengrui@cdb.cn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薛一峰、向黎、周梦娇
电 话:0991-2329176、18199106799(向)、17349991569(周)传 真:0991-2329136
电子邮件:gxxj_xl66@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107045574327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