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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

2020-06-05 18:05: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 招标业主/代理: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HYGS-ZC-2020-11,招标文件售价:1、发售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YGS-ZC-2020-1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 1 0 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服务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服务内容: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克拉玛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克拉玛依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为确保开展克拉玛依区储备土地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区住建局征收办拟公开招有相应资质、执业质量和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入围机构,在接到区住建局征收办委托,需完成克拉玛依区储备土地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1)在疑似污染区域内开展钻孔采样,对土壤样品进行采集与分析; 2)对需要测定的污染物指标进行分析检测;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编制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并报送环保部门进行专家评审。 4)其他需要委托的事项。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等相关业绩。2、要求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6-04  至  2020-06-17 19:00:00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19 11: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19 11:00:00 

九、磋商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12-1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将《报名表》、文件费交纳凭证及特定资格条件所需资料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513387045@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未提交报名表及文件费交纳凭证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童艳 

联系电话:0990-6608599 

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2、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任可飞  

联系电话:18999512509 

地址:克拉玛依区纳赤物流园一号楼416办公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琛沣 

监督投诉电话:0990-9638903  

地址: 克拉玛依区纳赤物流园经济指挥部 


附件信息: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15.5 KB

6-1招标文件-克拉玛依区储备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招入围.pdf

315.8 KB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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