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东招标网 > 东莞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寮步车检场、长安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视频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1900-202006-0001035201-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寮步车检场、长安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视频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001035201-0002
项目名称:寮步车检场、长安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视频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42466.47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寮步车检场、长安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视频设备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含税预算金额 (元) A 寮步车检场、长安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视频设备项目 1项 ¥1400000.00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经财审最高限价为¥1342466.47元。 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委托之日起20日(日历天数)内完成设备供货,货到现场后甲方应需具备现场安装条件,若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需提供临时存放设备的安全场所。并于接到招标人委托之日起30日(日历天数)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0年 6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6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6号
联系方式:0769-23198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9-2366376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