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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19]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岗村民委员会马岗大道33号 ;
2.3 项目建设规模: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岗,建筑总面积约21233.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设A、B栋各6层的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及配套建设绿化工程、道路广场等。总投资约为96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7904.278631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
2.4.1本项目的计划施工工期约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4.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边坡治理、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坑支护、电气、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智能化、幕墙门窗、节能、室内外装修(含二次精装修)、室外道路、园林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综合管线、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必要的市政接驳等一切施工全过程相关监理工作。
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的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投资、造价管理、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督、管理本项目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履行本项目合同中关于监理的职责内容要求,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资料并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建设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批、备案,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5.2 本次招标内容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部分的控制价为¥1432633.6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3.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简称“诚信管理平台”)就所持有的相关资质办理了诚信登记,通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确认并获得诚信编号,在诚信管理平台系统未被锁定或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且其相关资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的“诚信等级记录”应为C级或以上。
4.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3.3投标人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登记入库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注:投标人的上述4.3.1项及4.3.2项规定的诚信管理登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的诚信登记及评价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4.4诚信投标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备注: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5.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
4.5.2.2省外进粤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诚信登记信息,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可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的核查结论为准。
4.5.3 社保证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以上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 1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12 个月,即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4项目专职要求
4.5.4.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工程师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交由相关建设单位出具的该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4.5.4.2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招标项目(含投标报名)的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予以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在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中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竞争。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获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同期投标项目的中标(含投标或投标报名被锁定)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 报名时间:2020年 5 月 28 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 6 月 3 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需报名)。
5.5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2.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2020年 6月 23 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24 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24 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联 系 人:刘工、何工
电 话:0757-28090671、2809067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西翼4楼
电话:0757-22836713、0757-22836334、0757-22836721
2020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