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湖北招标网 > 十堰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丹江口市均县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十堰丹江口市均县镇柑橘虫害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十堰-丹江口,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丹江口市均县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YCM-DJK-202005-001,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据丹江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丹江口市均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M-DJK-202005-001
二、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均县镇柑橘虫害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拟采购柑橘大实蝇诱杀剂(0.1%阿维菌素浓饵剂)180g/袋、可降解黄板粘虫板20*25cm、自动清虫LED太阳能杀虫灯一批(具体规格、数量、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130.00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至少提供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投标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年内(至少提供两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 ,所提供的农药须取得本项目对应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所提供的自动清虫LED太阳能杀虫灯灯管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体现出LED灯管六面体散热结构,散热铝芯≥28cm,灯珠数量≥50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上午8:00时——11:30分;下午15:00时——18:00时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汉江国际G1栋1层103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提供本公告第五章“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所提供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②近三年内(至少提供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原件;③可降解黄板粘虫板20*25cm样品;
④自动清虫LED太阳能杀虫灯灯管样品和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体现出LED灯管六面体散热结构,散热铝芯≥28cm,灯珠数量≥50颗)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⑤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一年内(至少提供两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⑧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经现场核验后退回,持彩色扫描件的不予受理)。
2、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5时0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评标一室(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大楼二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其它事项:
招标人:丹江口市均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886806495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477323777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