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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合肥车辆段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汽缸更新项目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上35Q72KZL,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肥车辆段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汽缸更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0-05-11 17:36:32 编号:上35Q72KZL 发布:合肥车辆段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汽缸更新项目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汽缸更新项目 |
|
台 |
2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传真:0551-6212504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方阳,电话(手机):18556365280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汴河路1号合肥车辆段材料科
邮编:230011
附表1:
合肥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气缸更新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标段:合肥设备车间锅炉房分气缸2台
一、技术指标 |
一、分气缸主要技术参数: 1.八位分气缸规格尺寸: (1)对接阀直径从左到右分别为1位压力表、2位DN40mm、3位DN100mm、4位DN100mm、5位DN100mm、6位DN65mm、7位DN65mm、8位DN100mm)2950*Ø460㎜分气缸1台; (2)工作压力1.25Mpa; 2.七位分气缸规格尺寸: (1)对接阀直径从左到右分别为1位压力表、2位DN65mm、3位DN65mm、4位DN65mm、5位DN65mm、6位DN80mm、7位DN100)2700mm*Ø460㎜分气缸1台,其他尺寸以到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2)工作压力:0.5Mpa 3.设计温度195.5℃。 4.5㎝厚岩棉保温。 5.保温保护层0.35㎜厚铝皮挂扣安装。 二.分气缸生产安装资质: (1)分气缸生产单位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 (2)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的有效许可证。 三.安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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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性能指标 |
1. 新装分气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压力容器法规条例,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 施工方负责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于安装前到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报告,并由合肥市特检院进行安装监检,通过集团公司验收后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 3.中标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招标方负责组织设备验收,中标方按照验收方案及招标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最终验收在招标方指定的安装场地进行。中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和相应调试测试的记录。由中标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由招标方签字认可。 5.设备质保期至少为1年。自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中标方应该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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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售后服务要求 |
1.质保期满后当设备出现故障,中标方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给用户做出响应,48小时内必须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在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前,中标方应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性能符合完好使用标准。 3.厂家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安装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4.厂家提供设备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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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标的额的40%,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为质保金,质保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 2.厂家必须提供有效专用增值税发票。 3.交货期限和地址:合同签订后1个月,合肥车辆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