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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维修开行大厦灯光景观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景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维修开行大厦灯光景观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行工作安排,现拟就我行维修开行大厦灯光景观项目进行询价。本次拟维修开行大厦灯光景观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维修具体内容为:点光源(RGB)约100个,线性轮廓灯(25W,七彩)约80米,服务价格最高限价为8.00万元(超过该价格不予评审),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
本项目安排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5月9日下午5点至8点。本项目要求提供1年售后质保和调试服务。
一、有关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书、人员高空作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执业记录。
二、现请有意向供应商拟定报价书,内容包括不限于:
1.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书、人员高空作业证书);
2.要求中的全部2项书面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有关以往成功案例材料;
4.实施方案;
5.商务报价(包括总价及单项价格)。
以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使用过程中的其他延伸服务内容(如签约,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5:30前密封送达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财会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22层,邮编610041,联系人:彭斌 028-86029605,传真:028-86029617),我行将按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商。
附件:综合评审表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