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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所属区域:江苏-镇江-丹阳,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ZJDY2018030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Y201803026 | 项目名称 | 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DY201803026-74; | 标段名称 | 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计入围招标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计入围招标项目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发改经信行【2014】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计入围招标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25公里及配套泵站6座(含顶管),最小管径200毫米,最大管径1200毫米;工程估算价约95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386.00万元,其费率4.063%,最终设计、勘察费=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工程估算价约9500万元 勘察、设计费用报价: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或建设单位调整工程范围,勘察、设计所报价格是指为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括现场条件处理费、交通费,现场服务人员食宿费,设备费用、勘察、设计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等最终为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及其附表规定的格式; 5.设计周期:具体设计周期为30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6.设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 7.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按照招标人和最新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⑴和⑵ 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⑵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甲级; 2.拟选派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公用注册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各方对中标价格的分摊比例;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四、不接受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就以下各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技术标36分、商务标24分、投标报价40分。 1.技术标:总分36分。
2.商务标:总分24分
3.投标报价:总分40分
4.定标方法: (1)依据评标委员会的得分情况,排名前3名的作为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评分相同,则以报价低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排名先后。 (2)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的预选中标人,预选中标人各自执行各自的投标费率,本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会根据各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标段,并分若干轮供预选中标人选择,一个预选中标人一轮中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不得多选,排名第1的预选中标人有每轮优先选择标段的权力。 (3)如预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预选中标人。 六、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4:0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新点软件索取发票。 八、投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及现场投标、现场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zjggzy.gov.cn/xzzq/second-page.html) 咨询电话:18052893535。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79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查询(丹阳)”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资格审查材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将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十、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5%的项目款支付担保。 4.本工程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严格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竞争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丹住建【2017】81号文)执行。 6.对于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如有投标单位明显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注:无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业绩指标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仍坚持参加项目投标的,将被认定为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琳 传真: 电话:0511-86885211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传真:0511-86578332 电话:0511-86578332 十四、如有异议或投诉请各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异议受理电话:0511-86578332 异议受理邮箱:346774179@qq.com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86568807 投诉受理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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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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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计入围招标项目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发改经信行【2014】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20-2021年度勘察及设计入围招标项目 2.项目地点:丹阳市; 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25公里及配套泵站6座(含顶管),最小管径200毫米,最大管径1200毫米;工程估算价约95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386.00万元,其费率4.063%,最终设计、勘察费=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工程估算价约9500万元 勘察、设计费用报价: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或建设单位调整工程范围,勘察、设计所报价格是指为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括现场条件处理费、交通费,现场服务人员食宿费,设备费用、勘察、设计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等最终为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及其附表规定的格式; 5.设计周期:具体设计周期为30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6.设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 7.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按照招标人和最新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⑴和⑵ 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 ⑵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甲级; 2.拟选派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公用注册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各方对中标价格的分摊比例;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四、不接受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就以下各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技术标36分、商务标24分、投标报价40分。 1.技术标:总分36分。
2.商务标:总分24分
3.投标报价:总分40分
4.定标方法: (1)依据评标委员会的得分情况,排名前3名的作为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评分相同,则以报价低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排名先后。 (2)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的预选中标人,预选中标人各自执行各自的投标费率,本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会根据各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标段,并分若干轮供预选中标人选择,一个预选中标人一轮中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不得多选,排名第1的预选中标人有每轮优先选择标段的权力。 (3)如预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预选中标人。 六、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项目截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4:0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新点软件索取发票。 八、投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及现场投标、现场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zjggzy.gov.cn/xzzq/second-page.html) 咨询电话:18052893535。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79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查询(丹阳)”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资格审查材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将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十、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5%的项目款支付担保。 4.本工程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二、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和措施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严格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竞争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丹住建【2017】81号文)执行。 6.对于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如有投标单位明显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注:无类似工程业绩或工程业绩指标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仍坚持参加项目投标的,将被认定为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琳 传真: 电话:0511-86885211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传真:0511-86578332 电话:0511-86578332 十四、如有异议或投诉请各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异议受理电话:0511-86578332 异议受理邮箱:346774179@qq.com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86568807 投诉受理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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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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