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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杭州北车辆段尼桑汽车采购等项目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上34WMGQ9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杭州北车辆段关于尼桑汽车采购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20-03-19 13:56:00 编号:上34WMGQ97 发布:杭州北车辆段
杭州州北车辆段于2020年3月19日组织轴承拔罩机更新等项目评审会,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1 |
阜阳、合肥、芜湖地区空压机及附属设备维保 |
杭州必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 |
杭州、金华、宁波、上海地区空压机及附属设备维保 |
杭州必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 |
尼桑汽车采购 |
浙江元通友佳汽车有限公司 |
4 |
远红外轴温测温仪 |
杭州兆庆商贸有限公司 |
5 |
工控机、LED显示屏维保 |
杭州金太格电子有限公司 |
6 |
铁路罐车罐体安全检测及容积检定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3月19日—3月23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谈判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谈判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可向杭州北车辆段技术科提出异议。
如异议人认为杭州北车辆段技术科异议答复违规,可向杭州北车辆段纪委投诉。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杭州北车辆段技术科接受异议电话:0571-56726350
杭州北车辆段纪委电话:0571-5672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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