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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

2020-03-12 17:05: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甘孜-泸定县 招标业主/代理: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3.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甘孜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所属区域:四川-甘孜-泸定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泸发改(2019)332号、甘建建函〔2019〕34号、泸发改〔2018〕255号、泸发改〔2018〕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发改(2019)332号、甘建建函〔2019〕34号、泸发改〔2018〕255号、泸发改〔2018〕1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定县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总规模0.2m3/d及配套设施;新建冷碛镇、兴隆镇污水管网27.4km,钢管穿越管2km,路面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工程10780㎡

2.3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工程完成竣工审计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4招标范围: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丙级;乙级;甲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乙级;甲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13 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0317 2359,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或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潜在投标人在其他地方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及网站不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02 1130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泸桥镇将军街9号

邮编:6261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36-312243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幢六楼3号

邮编:610036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66281537

传真:028-87761712

电子邮件:/

网址:/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6-2860333

传真:0836-2860333

20200309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相关资料下载:泸定县冷碛镇、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两个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zbid


关键字:污水处理,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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