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南通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3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364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364002001 | 标段名称 | 全过程咨询服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规模:龙江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20米,三级河道;通海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30米,三级河道;串场河(广福路-黄河路),整治里程约1.2km,河道宽度约30米,二级河道。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2.3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 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分为:龙江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通海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串场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两个区域。按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须配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6.1、外联工作: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水利、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2、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1)招标技术管理,审核工程发包方案、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标准、评标办法和工程合同主要条款; (2)工程设计管理; (3)工程技术管理; (4)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 (5)工程综合协调。 2.6.3、造价控制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2)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变更、签证工程量及金额进行审核;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5)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6)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7)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8) 造价咨询人员必须驻场,办公设施、设备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其他 2.6.4、施工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6.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7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下表:
4.1获取时间: 2020 年 02月 21 日到 2020 年 03 月 16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杨顺龙 电 话:18112288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0516-81819577(窗口)、81852016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规模:龙江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20米,三级河道;通海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30米,三级河道;串场河(广福路-黄河路),整治里程约1.2km,河道宽度约30米,二级河道。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2.3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 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分为:龙江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通海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串场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两个区域。按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须配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6.1、外联工作: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水利、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2、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1)招标技术管理,审核工程发包方案、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标准、评标办法和工程合同主要条款; (2)工程设计管理; (3)工程技术管理; (4)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 (5)工程综合协调。 2.6.3、造价控制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2)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变更、签证工程量及金额进行审核;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5)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6)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7)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8) 造价咨询人员必须驻场,办公设施、设备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其他 2.6.4、施工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6.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7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下表:
4.1获取时间: 2020 年 02月 21 日到 2020 年 03 月 16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杨顺龙 电 话:18112288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0516-81819577(窗口)、81852016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