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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020-02-21 17:26:3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海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2.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3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364 项目名称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364002001 标段名称 全过程咨询服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2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3月16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规模:龙江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20米,三级河道;通海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30米,三级河道;串场河(广福路-黄河路),整治里程约1.2km,河道宽度约30米,二级河道。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 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分为:龙江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通海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串场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两个区域。按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须配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6.1、外联工作: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水利、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2、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1)招标技术管理,审核工程发包方案、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标准、评标办法和工程合同主要条款;

(2)工程设计管理;

(3)工程技术管理;

(4)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

(5)工程综合协调。

2.6.3、造价控制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2)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变更、签证工程量及金额进行审核;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5)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6)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7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8) 造价咨询人员必须驻场,办公设施、设备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其他

2.6.4、施工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8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6.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7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备 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不需提供)

4

拟派项目管理组成员

技术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工程类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技术员2名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外联负责人1名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外联工作人员1名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资质等级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1名;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市政公用工程2名;园林绿化类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③监理员:人数3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国监以证书所载注册专业为准;

原省级监理工程师以所学专业为准,新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证书上扫描二维码显示的所学或培训专业为准);

监理员上岗证书

 

6

拟派工程造价人员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所配人员要满足项目需求。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7

拟派安全人员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1名。所配人员要满足项目需求。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8

拟派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①拟派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

①有效劳动合同;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注: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及查询方式)

备注:

(1)上述拟派人员要求为最低配置,且在项目内部不同的岗位上均不得兼职,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

(2)投标人拟派上述所有人员不得有在监工程。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4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人不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包括交通、通讯、住宿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食宿、办公。要求符合工程管理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0  02 21 日到 2020  03  16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03  16  9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杨顺龙                                

电    话:18112288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0516-81819577(窗口)、8185201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新通扬河流域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规模:龙江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20米,三级河道;通海河(广福路-连申线),整治里程约1.8km,河道宽度约30米,三级河道;串场河(广福路-黄河路),整治里程约1.2km,河道宽度约30米,二级河道。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 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分为:龙江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通海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黄河路-连申线三个区域;串场河分为广福路-紫石路、紫石路-黄河路两个区域。按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须配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6.1、外联工作: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水利、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2、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1)招标技术管理,审核工程发包方案、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标准、评标办法和工程合同主要条款;

(2)工程设计管理;

(3)工程技术管理;

(4)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管理;

(5)工程综合协调。

2.6.3、造价控制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2)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变更、签证工程量及金额进行审核;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5)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6)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7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8) 造价咨询人员必须驻场,办公设施、设备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其他

2.6.4、施工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8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6.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7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备 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不需提供)

4

拟派项目管理组成员

技术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工程类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技术员2名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外联负责人1名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外联工作人员1名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资质等级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1名;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市政公用工程2名;园林绿化类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③监理员:人数3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国监以证书所载注册专业为准;

原省级监理工程师以所学专业为准,新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证书上扫描二维码显示的所学或培训专业为准);

监理员上岗证书

 

6

拟派工程造价人员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所配人员要满足项目需求。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7

拟派安全人员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1名。所配人员要满足项目需求。

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8

拟派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①拟派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人员为其缴纳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

①有效劳动合同;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注: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及查询方式)

备注:

(1)上述拟派人员要求为最低配置,且在项目内部不同的岗位上均不得兼职,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

(2)投标人拟派上述所有人员不得有在监工程。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4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人不提供现场办公条件(包括交通、通讯、住宿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食宿、办公。要求符合工程管理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0  02 21 日到 2020  03  16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03  16  9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新通扬河生态区)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杨顺龙                                

电    话:18112288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0516-81819577(窗口)、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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