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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莲花山区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莲花山区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区购买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购买校车租赁服务及委托管理服务(以租赁校车和委托管理校车服务形式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4采购预算:每年¥262.5万元;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每年服务9个月)
2.6服务地点:莲花山区域内,具体路线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接送学生车辆要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标准。
3.校车数量及要求:租赁标准校车9台,委托管理车辆12台,共计21台。(乘车学生数量以实际为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4.2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供应商为201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19年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服务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中标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校车,三十九座以上(含39座);每台校车必须配备GPS导航系统;校车保险齐全,每个座位险要不低于50万元;校车必须具有合格的年检证明;
4.4校车司机要具有三年以上的A1驾驶资质;
4.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7、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联系人:孙玉松
联系电话:0431-8253604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蔺瑛琦
电话:0431-81124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687849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