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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民和县2019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灌木造林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0-01-03 17:15: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海东-民和县 招标业主/代理:  民和县林业草原局/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1.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民和县林业草原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3,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民和县2019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灌木造林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民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民和县林业草原局,招标编号:青海红富公招(工程)2019-35-02,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红富公招(工程)2019-35-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民和县2019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灌木造林项目(第三次) 1 446660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种植能力。 <2>1个包,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包,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包报名,但只能取得一个包的中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1-06 至 2020-01-10 11:52:47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8楼2082室 

3.标书售价(元): 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4214203@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05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详见大屏) 

八、    开标时间: 2020-02-05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详见大屏)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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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9 民和县2019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灌木造林项目(第三次) 8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5038969884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拜先生 

联系电话: 0971-5296132 

传真: /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8楼2082室 

2、采购人名称: 民和县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 贺先生 

联系电话: 13619729838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 秦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526409 

传真: / 

地址: 民和县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

2.3 M

关键字:工程,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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