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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焦作焦作车务段“调车用一体记录仪购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焦作,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郑33G52PP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焦作车务段“调车用一体记录仪购置”询价公告
时间:2019-12-13 15:34:20 编号:郑33G52PP4 发布:物资供应总段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就下述询价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调车用一体记录仪购置
2.项目内容:
标段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使用单位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一体记录仪 |
28 |
个 |
焦作车务段 |
待王车站 |
适配摩托P8800 |
|
专用对讲机电池 |
56 |
个 |
焦作车务段 |
待王车站 |
|||
专用皮套 |
28 |
个 |
焦作车务段 |
待王车站 |
|||
二、潜在投标人条件
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资质的设备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单位近一年内,在总公司不能有不良记录,且在郑州局集团公司管内各站段不能有不良记录。
(4). 到货及安装完成时间:2019.12.25,其他相关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技术条件:
(1). 投标人所投商品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 投标人所投商品须能够与摩托P8800型平调对讲机配合使用。
(3). 投标人所投专用电池容量大于3000mAH。
(4). 投标人所投专用记录仪时钟芯片使用法拉电容供电,有效时间大于15天。
(5). 投标人所投商品须配置使用说明书
(6). 投标人所投商品质保期为验收后24个月。
(7). 投标人投标文件须对各项条件条款逐项应答。
三、报价要求
1.请于2019年12月17日18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含运杂费到指定地点落地价),密封送达或特快专递(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技术科)。
2.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3.报价内容应包括:询价报名表,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等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书。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需在询价结果公示期内携带资质原件到焦作车务段技术科资质复核。
4.报价时须写明物资或服务的不含税单价、合计总价及含税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得漏项)、产品的详细参数、、生产厂家(品牌)和质量保证期。
5.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报价(签名除外)。
6.采购规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7.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车站街18号焦作车务段
联系人:赵工、王科长
联系电话:0391-2564632(传真),2564004
附件: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务段询价报名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