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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鄂州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鄂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BHY-ZFCG-2019-07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鄂州财采计备[2019]006384号)。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对无人机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Y-ZFCG-2019- 074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四、采购数量:8台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95%,投入使用1个月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付清全款,如出现质量问题,按业主意见处理到位后付清。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品目:无人驾驶飞机观测系统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最高限价 |
无人机 |
8台 |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安装调试成功 |
25万元 |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为本国采购项目;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97号莲花村办公楼七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资料必须字迹、公章清晰可辨。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地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1日止;
2.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9年12月13日下午14:30时前提交至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十一、 联系方式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文苑路11号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0711-3281857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97号莲花村办公楼七楼
联系人: 陈工
电话:13995840915
湖北恒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