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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南昌客运段44.5对45组高速动车组列车餐饮、随车保洁与商务座服务业务整体委外经营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保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南昌客运段关于44.5对45组高速动车组列车餐饮、随车保洁与商务座服务业务整体委外经营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南昌客运段关于44.5对45组高速动车组列车餐饮、随车保洁与商务座服务业务整体委外经营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客运段关于44.5对45组高速动车组列车餐饮、随车保洁与商务座服务业务整体委外经营项目(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9]91号),于2019年12月3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集团公司机关附属楼601室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01 |
北京必盛博科投资有限公司 |
02 |
浙江动高实业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6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0791-87024882(传真)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