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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海淀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灾害监测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非招标采购审核前公示,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发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高速铁路灾害监测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非招标采购审核前公示
时间:2019-11-19 09:25:40 编号: 发布:北京局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集团公司管内高速铁路灾害监测设备维保技术服务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理由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设备名称 |
非招标理由 |
服务商 |
A01 |
京津城际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京津城际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今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今创科技有限公司 |
A02 |
石太客专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石太客专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 |
A03 |
京沪高铁(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京沪高铁(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今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今创科技有限公司 |
A04 |
京广高铁(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京广高铁(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05 |
津秦高铁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津秦高铁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 |
A06 |
津霸客专和霸徐铁路灾害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津霸客专和霸徐铁路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 |
A07 |
石济客专(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灾害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石济客专(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 |
A08 |
京津城际延伸线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城际延伸线沿线、灾害监测沿线机房及中心机房 |
现场采集设备、监控单元、监控数据处理设备、监测终端 |
依据《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和《北京铁路局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京铁师〔2015〕578号)对系统设备分工维护管理的规定,为解决设备管理单位专业维护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需委托第三方在2020年对原系统进行维保。该项目符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京铁企法〔2019〕88号)第四章第三节第54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的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
北京世纪瑞尔软件有限公司 |
相关说明:
1.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止。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010-518241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异议受理电话:电话:010-51824115,传真:010-51825105
邮编:100860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