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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2019-2020年度避雷器"采购(XJ-11911052)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询价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南-郑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11.15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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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2019-2020年度避雷器"采购(XJ-11911052)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郑3313LNM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2019-2020年度避雷器"采购(XJ-11911052)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时间:2019-11-15 16:09:46 编号:郑3313LNM9 发布:物资供应总段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2019-2020年度避雷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XJ-11911052)
三、询价物资一览表:(详见附件)
四、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见询价物资一览表)的型式试验报告。
4、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按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
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4.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核发的采购订单供货,并于订货通知10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5.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报价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进行处理,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日起24个月。使用过程中非人为(自然灾害)损坏,供应商应无偿提供替代产品,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损失。之后如发生产品损坏,报价方应及时为本组装置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
7.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8.所供物资应为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等级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六、技术要求
详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请于2019年11月18日17: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传真:0371-56835843,电话:0371-56835842)
(2)于2019年11月20日17:0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详见附件2)的U盘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后以特快专递或者递交送达至郑铁物资有限公司411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电子报价文件名(附件2)命名格式:“11911052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洛阳供电段吴工:0371-62561293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371-6832354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11)
邮编:450004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71-56835842
传真:0371-56835843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的1.5%核算。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1.询价报名表
2.询价报价表
3.询价物资一览表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
关键字:铁路,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