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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合肥车辆段发电车机械室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谈判采购重新,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编号:上33152NUZ,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肥车辆段发电车机械室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谈判采购重新公告
时间:2019-11-15 10:40:47 编号:上33152NUZ 发布:合肥车辆段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发电车机械间视频监控系统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发电车机械间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套 |
68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传真:0551-6212504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冀峰,电话(手机):13952176157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9、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文件出现相同错误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附表1:
合肥车辆段发电车机械间视频监控系统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第一标段:发电车机械间视频监控系统68套
一、技术指标 |
1. 摄像装置: (1)设置2只高清摄像头,分别安装在机械间的两个门口,相对布置,做到机械间监视区域全覆盖。 (2)摄像头采用高清、支持夜视图像清晰,分辨率1920x1080P,彩色成像;有效拍摄距离30米,支持动态侦测,工作环境温度:-30℃至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2.视频存储: (1)支持存储视频及图片,储存量为10天不间断视频或30天高清抓拍视频;支持温度范围在-40℃至85℃的环境下存储;并可经USB接口下载转存或使用读卡器直接读取。 (2)车上设备视频数据存储满后,可实现后期影像自动覆盖。 (3)可在不间断视频和高清抓拍视频间切换摄制模式。 3. 电源适配器:使用DC48V电压供电;电压适应范围DC36V至DC59V。适应温度-30至70℃;湿度<90%的环境应用。 4.监控平台及相关软件: (1)可对摄像头进行预设命名操作。 (2)可对下载视频数据进行回放,支持按时间、车号查询。 (3)视频播放器应为兼容软件,不使用特定播放软件进行播放。 5.摄像头安装:应设计有减震,减少视频抖动。保证成像效果。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1.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公司须具有铁路客车新造(厂修)资质或由新造(厂修)资质方授权。持有安保监控相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并携带复印件; 2.监控系统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设备安全合格及准入证; 3. 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公司应持有与铁路单位的业绩证明,有车载监控设备业绩经验者优先。 4.设备调试完成后,由使用方按照上述引用标准作为性能试验及验收的参考标准。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1. 设备及监控系统保修三年。 2. 因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检修方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除合肥地区外要求48小时。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按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