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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绥滨县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04,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绥滨县振兴大街片区1号地块开元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配套工程监理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绥滨县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绥滨县振兴大街片区1号地块(开元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绥住建字【2019】2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滨县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滨县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滨县西环路东侧,振兴大街南侧,中医街北侧;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3599㎡等。
2.3计划工期共2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7月15日。
2.4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招标控制价11.7万元。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人员应满足黑建规范〔2018〕1号人员数量最低配备要求。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解密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绥滨县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滨县绥滨镇07委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6646814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51806592
电子邮件:hljsz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