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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国建招字〔2019〕1002号:采购服务招标公告

2019-10-19 02:11: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昭通-镇雄县 招标业主/代理:  镇雄县审计局/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镇雄县审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昭通国建招字〔2019〕1002号:采购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昭通-镇雄县,所属行业分类:审计局,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镇雄县审计局,开标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镇雄县审计局采购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雄县审计局的委托,对镇雄县审计局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审计局采购服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一标(镇雄县人民医院第三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152.78万元;

二标(镇雄县南部新区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横二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85.00万元;

三标(镇雄县赤水源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182.6256万元。

2.4招标范围:

一标:根据镇雄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需要,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13号令)及有关规定,拟选取1家中标单位参与镇雄县人民医院第三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招标控制价及采购预算价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审计、阶段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二标:根据镇雄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需要,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13号令)及有关规定,拟选取1家中标单位参与镇雄县南部新区路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横二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三标:根据镇雄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需要,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13号令)及有关规定,拟选取1家中标单位参与镇雄县赤水源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招标控制价及采购预算价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审计、阶段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2.5项目投资规模:

一标:建安工程投资约30000.00万元;

二标:建安工程投资约32336.88万元;

三标:建安工程投资约36815.00万元。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内容完成,提交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后止。

2.7服务时限:招标控制价及采购预算价审计7日内完成、阶段结算审计7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60日内完成。

2.8服务地点:镇雄县。

2.9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昭通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其他组织);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或2016-2018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间任意3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或审计能力,(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2)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负责完成单项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拦标价编制或审核业绩不少于1个;②拟派项目安装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专业),参与完成单项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拦标价编制或审核业绩不少于1个;③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会计师注册证书,主审完成单项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④ 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工作人员均须具有造价从业资格;⑤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工作人员均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3)投标人(或联合体)自201611日至2018年须具有:①完成单项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拦标价编制或审核业绩不少于2个;②完成审计机关委托的单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

4)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执行。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

8)须为本项目配置办公用机动车1辆。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联合其他一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5为本次招标涉及项目提供前期咨询、勘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服务的投标。

3.6为确保政府投资审计的独立性,中标人在定向服务期间,不得从事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外的勘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等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录在案,取消三年内镇雄县政府投资审计服务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1021日至2019102517:00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要求,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11209:30时;

5.3开标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镇雄县中山路99)

6.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金额:一标:叁万元整

二标:壹万伍仟元整

三标:叁万伍仟元整

账户:镇雄县审计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镇雄县支行南广路分理处

账号:24038601040006968

备注:

1、投标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它渠道或者名义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缴纳保证金时,用途栏或附言应填写:镇雄县审计局采购服务**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毕后,将有效凭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须携带到开标现场。开标前自行到镇雄县审计局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yn.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发布时间:20191018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审计局

联 系 人:文树

    话:13888125214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磊

    话:13618702111


关键字:审计局,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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