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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海淀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9.27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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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2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燃气锅炉更新及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京3292KN3V,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更新及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19-09-27 09:59:21 编号:京3292KN3V 发布:北京局集团公司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更新及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MBM2019-156
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A02 |
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A05 |
山东前田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06 |
河北和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A07 |
河北和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A08 |
山东前田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09 |
河北和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A11 |
江苏华跃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
A12 |
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铁路总公司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51898564、18511185989
传真:010-5189926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10-5182261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