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2018年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项目(二标段Y040南门至凌溪)施工招标公告(重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水区2018年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项目(二标段Y040南门至凌溪)已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以赣路县字[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Y040南门至凌溪桩号k0+000~k1+328.513,全长约1.328km,起点于南安乡集镇与哲山至浩远公路相关,经南安乡集镇、皂江村,终点止于皂江村村口,路基宽7M,路面宽6M,施工费约261.73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渝水区2018年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项目共二个标段,Y036荆兰至刘邓曹为一标段,Y040南门至凌溪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2019年09月08日24时00分,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19年09月08日24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1日 至2019年 9 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 29日 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余鼎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余经渝水区南安乡 |
地 址: |
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钟山花园香樟阁5单元301室 |
邮政编码: |
338025 |
邮政编码: |
338000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13517907830 |
电 话: |
13879074867 |
传 真: |
|
传 真: |
0790-6368366 |
日 期: 2019年9月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投标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投标人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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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提供开标前最近6个月中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
1、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打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打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社保证明。
(5)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6)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7)包含附录4中“信誉要求”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书、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
注:
1、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2、由于国家已逐步对相关证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特此约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