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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河南-许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8.21 | 截止时间: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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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2,截止日期:2019-09-1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许昌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许昌,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XCJYC—SB—2019—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业主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CJYC—SB—2019—010
2.2 项目地址: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动力部锅炉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进口LOOS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二标段:国产特富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2.4 招标内容:
2.4.1 一标段:对许昌卷烟厂两台进口LOSS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详见技术标准)。手持式烟气分析仪一台(能够分析烟气成分:NOX、湿度、温度、流量、含氧量、硫、烟尘、CO₂等)。
2.4.2 二标段:对许昌卷烟厂一台国产特富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详见技术标准)。
2.5 改造工期:一标段: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二标段: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2.6 质量要求:
2.6.1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锅炉制造验收标准和许昌市环保局最新排放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通过国家及许昌市有关部门验收;
2.6.2 改造后设备运行稳定,排放的尾气符合许昌市环保局要求并环保验收合格,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
2.6.3 改造后应有效保障锅炉出力和锅炉效率;
2.6.4 改造后应有效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有效保障蒸汽压力和质量;
2.6.5 改造后环境及噪声水平不高于国家及许昌市相关标准;
2.7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为燃烧器供应商的,则须提供燃烧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燃烧器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
3.6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4.3 报名时应携带: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b.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d.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e.燃烧器型式实验证书;
f.燃烧器授权书 (燃烧器供应商提供);
g.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h.“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页截图;
i.“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上查询页截图(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j.“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页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或公证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复印件要求按上述顺序装订。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及许昌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275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31990
地 址: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