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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东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8.12 | 截止时间: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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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3,截止日期:2019-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东城区胜利油田新春公司自喷井电加热装置框架协议自喷井电加热装置一批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90712-2949-11204-B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现对(重招)2019年胜利油田新春公司自喷井电加热装置框架协议(19.07-20.12)19905016所需自喷井电加热装置一批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712-2949-11204-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9年胜利油田新春公司自喷井电加热装置框架协议(19.07-20.12)19905016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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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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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伴热装置\200kW 串联式 5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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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伴热装置\50kW 串联式 5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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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伴热装置\100kW 串联式 5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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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伴热装置\150kW 串联式 50℃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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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1日 ,新春采油厂新疆工区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乙方产品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6个月后支付货款。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见附件)。 3.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采购供应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见附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5日至开标日前30日(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共11个月)油井电加热清蜡装置供货业绩(附合同和发票清单,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提供彩色扫描件,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国内外大型石油石化企业的油井电加热清蜡装置使用评价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生产油井电加热清蜡装置必要的生产、检验、测试设备清单与图片。 8.供应商应承诺或证明其产品能够在以下条件长期使用:环境温度 -40℃ ~+50℃,地震设防烈度:7 度,最大风速: 35m/s,并达到以下效果:自喷井井口油压不超过5Mpa情况下,加热电缆直接下入高真空隔热油管内,焖井加热6小时后,井口出液温度应不低于100℃ 9.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或实验报告,以证明:加热电缆抗拉强度大于495MPa,抗挤压强度大于40MPa,电缆整体耐温高于250℃,耐压大于2000V 10.鉴于胜利油田新春公司油区覆盖新疆克拉玛依周边200公里 ,油井分散,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11.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8月13日8:00到2019年08月20日16: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0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或911(以现场指示为准),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或911(以现场指示为准),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 17.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20.投标说明:1.报名: 1.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必须使用U-KEY。首次参加本平台电子投标的,请尽快购买U-KEY。因无U-KEY或办理U-KEY,影响到购买文件或投标的,招标机构不负责。请在本平台网站(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说明文件,学习如何购买和使用U-KEY、购买招标文件、在线支付保证金。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198786咨询。公告类型若是资格预审,本说明中的招标文件对应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对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对应资格预审申请人。 1.2.招标文件费用必须用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文件售后不退,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的投标人无需重复缴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请投标商自行到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的电子发票,下载链接有效期3天,失效后请到购买招标文件时所留的邮箱中下载。 1.3.保证金必须用公司账户支付,优先在线支付,可以使用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 1.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5.保证金缴纳证明,请将交款回执原版复制件(原版是纸质版的扫描打印,纸质版的直接复印)加盖公章或财务印章,与商务标电子版U盘一起密封。交款回执原件自行留底以备核查交款情况。 2.制作: 2.1.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使用本平台网站提供的专用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2.3.需要签字的,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2.4.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是否决条款,否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上2条,投标商应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无效),证明其满足相关要求。 2.5.招标文件提供EXCEL料表的,招标物资以该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该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和格式,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可能导致扣分或否决投标。EXCEL报价表以“投标人公司全称”重命名,与商务标电子版放在一个U盘内,投标截止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2.6.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使用最终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所有投标文件(纸质、电子、加密、未加密)出现不一致的,以本平台网站收到的加密版投标文件为准。 2.7.需要澄清招标文件的,请在开标时间前至少5天与招标联系人联系,少于5天的可能不再回复。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其他方式或不能及时回应。邮件标题格式:招标编号+疑问。邮件正文中除了存疑问题描述外,一定要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投标人全称。提供pdf或其他不可编辑版本的,请一并提供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版本。 2.8.业绩年限: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方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 3.投标 3.1.请密切关注本平台网站是否有开标时间、地点等变更、澄清内容。 3.2.请提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商未在投标截止前成功上传,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3.投标文件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4.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未能上传,或纸质投标文件未能现场递交,投标都将被拒收。 3.5.建议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与最终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现场解密未成功时用以上传评标。投标被拒时,U盘也将被拒收。 3.6.请投标商自备电脑和网络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资料递交方法:加密电子版网上递交。其他版本(纸质版、U盘等)开标现场递交,不不接受邮寄! 综合法:最终得分相同的以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相同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相同的的,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 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1.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46-6070731(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wzzhangcx@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 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贺彦博 电 话:13864708122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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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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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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