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月山工务段“2019年支距尺检定装置及轨距尺检定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郑31C2SHVW,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月山工务段“2019年支距尺检定装置及轨距尺检定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19-07-26 10:19:34 编号:郑31C2SHVW 发布:月山工务段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简称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项目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项目名称:2019年支距尺检定装置及轨距尺检定台
2.
项目编号:YGDXJ2019-5
3.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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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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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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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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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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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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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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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支距尺检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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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ZJ-A100mm
1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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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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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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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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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距尺检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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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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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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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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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请对技术要求进行实质性逐条响应,如不能满足,则视为不具备成交资格;报价资料中请附清晰样品图片。有关要求请与技术联系人详细咨询。
二、潜在报价人基本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具备询价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2.报价人应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期内和黑名单内。报价物资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书面声明)。
3.报价物资必须为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报价资料须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及具有报价物资质量检验资质的监督检验中心(省部级以上)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报价人须具有报价物资近年内铁路行业或相近行业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物资的质量,做到供应及时按需发货。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
5.使用部门在对成交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验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同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周内交货。
2.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安装到月山工务段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按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包括:询价报价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资料、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询价文件要求)。
2.报价的产品价格为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等)。
3.报价人必须对“询价物资明细”中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月山工务段收到报价人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意询价采购公告所有要求。
4.
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并于2019年8月1日17:00时前直接递交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月山工务段材料科。以资料送达或邮寄到达时间为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5.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文件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339118569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0391-2572285
名称: 月山工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通信地址: 河南省博爱县月山镇月山工务段材料科
邮编: 454493
附件:1技术要求 2询价文件
2019年7月26日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