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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7,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富锦市第三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项目富锦市第三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富锦市第三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402G19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第三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富发改【2016】156号、【2019】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国省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第三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大榆树镇富七路南
2.3建设规模:院区绿化、铁艺围墙、场区土地平整及附属工程。
2.4投资估算:263.5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9月30日,工期1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04月-2019年03月)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佐证材料,并附中标备案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
3.3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4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书面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4月16日16:00时至2019年04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并同时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http://ztb.hlj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4小时前。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19年05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 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富锦市民政局
地 址:富锦市
联 系 人:沈建华
联 系电话:189454033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电话:0454-6715566
日 期:2019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