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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乡宁县城市亮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乡宁县,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乡宁县公用事业局,招标编号:LFTLZH【2019】-029,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对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城市亮化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公用事业局乡宁县城市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9】-029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设计周期:20日历天
4、项目预算:655400元。
5、建设地点:乡宁县城区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需出具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明细);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的完税证明;
6、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心票据);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中含有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的内容)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审计报告(2017或2018年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大厅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第2开标室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公布。
九、公告公示期限:
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公用事业局
地址:县宁县滨河路与迎旭街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57-6888831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郭荔
电话:15713579333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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