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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四师霍城社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伊犁[兵团四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房屋招租,所属区域:新疆-伊犁-霍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四师霍城社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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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师霍城社区的委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就以下公共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招租)标的概况: 四师霍城社区
注:以上房屋以实地看样为准,看样时间:公告期内均可到实地查看。看样联系人:刘建民,联系电话:18196927952。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自然人需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需提供有效证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本报名处备索) 开户行:农业银行伊犁军垦路(兵团)支行 账 号:30735301040003984 竞价时间:2019年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军垦花苑(高层)小区1#楼2楼(双子座东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开标一厅 四、特别事项: 五、公告期限: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地 址:新疆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军垦花苑(高层)小区1#楼2楼(双子座东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联系人:冯建春、庄梦婷 联系电话:0999-8182871、0999-8182112
租赁竞价规则
一、有意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经过自行咨询和现场实地查勘房屋后,决定参加竞价的,必须持有相关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文件,按要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后,方可成为房屋的竞价人。竞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人如不能亲临现场竞价,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给被委托人,经核准认可并允许被委托人办理竞价手续。 三、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凭交易中心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价号牌,号牌仅限本人使用,若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本人承担。 四、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确认后转为承租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竞价人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竞租价按年报价,成交后房屋租金一次交清。 六、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有声竞价的形式,竞价人报价时,竞价标号牌应高举过头。首轮报价人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每次报价增幅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否则竟价无效。具体幅度以标的物价值大小确定,并在当次具体房屋竞价时明确相应的竞价幅度。最后一位竟价者,由主持人连报三声再无其他人加价,主持人击锤以示成交。 七、竞价结果将当场公布,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七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租金。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房屋租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八、竞得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恶意竞价等非法手段竞标,发现后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如已承租,业主有权收回竞租房屋。有上述情形的,所支付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者不得擅自将已竞得房屋用于转租,一旦转租,房屋出租方(房屋所有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承租人须无条件腾退所租房屋,并承担转租行为给房屋出租人(房屋所有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房屋出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将出租房屋交付竞得者使用,如不能将出租房屋交付竞得者使用,一切责任由房屋出租方负责。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19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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