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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年IPRAN专项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新疆-喀什-喀什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2.1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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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年IPRAN专项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喀什,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2018年IPRAN专项优化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1)单链、单归环整改为双归环优化、双归环业务核查整改(涉及设备:CX600 2台 ATN950B 23台);
(2)核心环、汇聚环同缆同路由配合改造;
(3)业务调整优化:现网部分PWE3在后期接入拓扑优化成环后,要整改为双归PWE3,并进行业务测试倒换,保障拓扑已成双归环的业务稳定可靠运行(预估优化业务为6200条);
1.2服务期:终验后三个月
1.3采购预算:47.08万(不含税)。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由于喀什联通IPRAN设备均唯一使用的华为公司设备,且目前全疆联通华为设备区域的各项服务均采购华为公司服务的原因,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采购项目属于新疆联通【2018】215号关于印发《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中第四条中的第(五)条要求: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 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需从唯一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本项目由于目前全疆联通华为设备的各项服务均采购华为公司服务的原因,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4. 采购需求单(需求单号:NB51162018000580 )及2018年11月26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5.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23号南湖大厦1栋3单元1202号
联系人:周峰、周刚
联系电话:13669972030
邮箱:zhougang_xm@jsptpd.com
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8-6456110、1560998416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关键字:网络,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