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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鹤岗市2016年棚户区建设城中村项目配套工程施工第五标段二次标段招标正常

2018-12-06 13:10: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鹤岗 招标业主/代理: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2.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6,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鹤岗鹤岗市2016年棚户区建设城中村项目配套工程施工第五标段二次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鹤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鹤岗市2016年棚户区建设(城中村)项目配套工程施工第五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兴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备案【2017】第0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鹤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其他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阳光庭院小区A17-A22#楼新建排水管道1058.21米、道路、景观等配套设施(不含围墙)。

2.2计划工期3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3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西侧,尚志路南侧,公园路东侧,兴山头道沟北侧,向阳区公园路中段西侧  

2.4本项目为配套工程第五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阳光庭院小区A17-A22#楼新建排水管道1058.21米、道路、景观等配套设施(不含围墙)。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投资额:本标段招标控制价8756346.44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需具备类似概况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6.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除安全员外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4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投标监管平台核查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1000分至2018年12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

4.3 图纸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4.4 清单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时请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编制工具(正式版)进行编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0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0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解密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0468-3415813

人:鹤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人:刘先生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8委(光荣小区E10#楼一层)

   话:0468-3339710

电子邮件:159466263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人:肖女士

   话:0451-82362805-8021

电子邮件:zhengxinyizu@163.com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2018年12月06日

 


关键字:工程,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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