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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管养设备采购(第六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函[2015]66号、黑发改交通函[2015]67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51号、[2015]5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452号、[2015]45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列支的不需要安装设备购置费,招标人为黑大公路宝泉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第五次招标流标的部分管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次招标流标的部分管养设备。
2.2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3交货地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数量 |
5 |
生活用车 |
2 |
哈尔滨 |
自提 |
工具车 |
2 |
哈尔滨 |
自提 |
|
养护巡查车 |
6 |
哈尔滨 |
自提 |
2.4合同包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主要内容见下表,合同包的技术参数及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合同包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合同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5 |
生活用车 |
台 |
2 |
7 |
14 |
97 |
工具车 |
台 |
2 |
11.5 |
23 |
||
养护巡查车 |
台 |
6 |
10 |
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拟投合同包的设备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投标人所投合同包的设备必须严格满足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合同包中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只能制造商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合同包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合同包。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第5合同包为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请根据合同包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线上远程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5合同包人民币1.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日。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发布。
7.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8.公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销售业绩;
8.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大公路宝泉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5588963
传 真:0451-55588963
电子邮箱:jhk55553970@163.com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周先生、杨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67、861项目专用电话:15765543649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址:www.bjztc.com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设备配置参数表
序号 |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1 |
5合同包 |
工具车 |
1、柴油四驱★ 2、排量2.0T★ 3、发动机净功率(Kw/rpm):≥75 4、发动机净扭矩(N.m/rpm):≥220 5、车身尺寸(mm):5300-5400×1800-1810×1700-1750 6、货箱尺寸(mm):1600-1700×1450-1470×450-480 7、轴距(mm):3300-3350 8、制动系统: ABS+EBD 9、前/后悬挂系统:双横臂式扭杆弹簧独立悬架/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10、功能配置:主驾驶安全气囊,安全带未系提示,后驻车雷达,铝合金轮圈,室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方向盘上下调节,前中央扶手, USB,4-5喇叭,卤素远近光灯,大灯高度可调节,前后电动车窗,后视镜电动调节,手动空调控制,车内空气调节/花粉过滤。 |
2 |
5合同包 |
生活用车 |
1、汽油后驱 2、排量≥1.5L★ 3、发动机净扭矩(N.m/rpm):≥1480 4、发动机净功率(Kw/rpm):≥75 5、轴距(mm)≥2680 6、制动系统:ABS+EBD 7、前/后悬挂系统:麦弗逊式独立悬架/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8、座位≥7个 9、功能配置:车内中控锁、织布座椅、手动空调、综合油耗6.8L、轮胎规格175/70 R14、自然吸气、扬声器2-3喇叭、卤素灯。 |
3 |
5合同包 |
养护巡查车 |
1、轴距(mm)≥2600 2、行李厢容积(L)≥400 3、发动机排量(L)≥1.5 4、发动机型式:直列四缸, 16气阀多点顺序喷射,连续可变正时气门 5、额定功率/转速(KW/rpm):≥80/6000 6、最大扭矩/转速(N.m/rpm):≥150/3800 7、自动挡: 8、悬架系统: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复合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 9、制动系统: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后制动器类型:鼓式 10、转向系统:EPS随速可变电子助力转向 11、排放标准:国五 12、主要功能配置:双开启模式防夹电动天窗,外后视镜集成转向灯,支持电动调节带加热功能,时尚内饰6扬声器,多功能智能行车电脑,真皮多功能方向盘,RKA智能胎压监控系统,雨量感应式雨刮,触摸彩屏收音机,定速巡航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商务、技术、投标报价等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2.1.1 |
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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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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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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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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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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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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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第二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名称、投标价; b.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投标函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
投标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
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报价函总价书写模糊无法辨认; b.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提交了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c. 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 d. 投标文件包封的封套与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函三者所示的合同包不一致; e. 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或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f. 投标人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合同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g. 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h.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45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无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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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销售业绩 10分 |
(1)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的得基本分6分。 (2)同一设备近3年内在类似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按《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冬五、冬六气温区,详见评标办法附件一)完成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用户地址、联系人座机和手机、数量清单和销售总量。销售总量为合同(与使用用户签订的)中的销售台数之和。所有投标人中,经核算后,销售总量排名第一的加4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其余不加分。如合同包内包含多个设备的,则按多个设备销售总量之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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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15分 |
(1)售后服务10分: ①黑龙江省有正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及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的得2分。 ②黑龙江省有备品库和维修车间(需提供备品库和维修车间照片、备品种类数量和维修服务范围等相关文件)的得2分。 ③售后服务完善,承诺免费培训计划具体明确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 ④在本省有3名及以上技术服务人员(需要提供人员名单、移动电话、劳动合同)得1分。 ⑤有免费服务维修承诺,定期技术指导、回访承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⑥有保修期外零配件底于市场价格承诺(需要提供零件价格清单)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⑦有良好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和不良反馈意见得1分。(如用户反馈有不良信誉记录或未履行承诺的,经核实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2)保修期承诺3分: 每延长质保期1年加1分,最多加3分。无承诺不得分。 (3)快速响应承诺2分: 承诺在24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48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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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30分 |
★星号条款需提供各装置实物照片、技术资料予以详细说明,★星号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的即按否决投标处理。 (1)所有参数均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 (2)每有一项技术参数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10分。 (3)非★星号条款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5分,最多扣10分,非★星号条款累计达到5个负偏离即按否决投标处理。 技术参数要提供宣传彩页、技术资料、相关图片图纸、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全部)予以详细说明,否则不予给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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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5分 |
产品性能的评价包括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 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酌情加0-6分,本项满分15分。 投标人需提供各装置实物图片、相关数据、详细文字说明、相关图片图纸、对比资料和证明文件,分别证明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优异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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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有效报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有效报价:合同包内满足第二个信封开启条件,且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规定而被记录在案情形的投标人报价函文字报价为有效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当有效报价数量大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时:评标价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B)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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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 30分 |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B相比,相同的得27分;每高于B的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低于B的1%加0.5分,最多加3分。(不足1%的,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保留2位小数。)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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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作否决投标处理。
3.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文件各项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的评分值取小数点后1位)。评审因素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第一信封评审得分H=A+B+D。
3.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评审
3.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3.5.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3.5.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5.3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存在如下被否决投标的情形: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投标总价的大写有文字、表述错误(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或“一百二拾叁元”等情形);
(2)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包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函报价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数值不一致。
(4)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3.5.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合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除外情形:当出现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修正前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5.5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总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第二信封详细评审3.6.1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6.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7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8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人最终的综合得分F=A+B+C+D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