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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自治区]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宣传册、宣传牌及防火标识牌采购(采购及安装)、二标段:智慧平...,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设备采购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以宁林发【2018】97号文件 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或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次采购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宣传册、宣传牌及防火标识牌采购(含安装);
二标段:智慧平台终端及防火视频会议室视屏采购;
三标段:防火物资设备采购;
四标段:社区采暖维修(采购及安装)。
注:上述设备(货物)的招标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4四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级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应提供所有投标机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所投产品一致;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30分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文件费缴纳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投标人足额缴纳后,文件费在开标后将转到代理机构在系统中登录银行和账号。
4.4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获取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标段自动获取。
4.5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答疑(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王耀远
联系电话:0953-602906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邮编:750003
联系人:岳文敏
电话:17395583325 0951-5615599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