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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劳保防护用品询价”采购XJ-11811020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询价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南-郑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1.0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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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劳保防护用品询价”采购XJ-11811020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郑2XI1BHZB,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劳保防护用品询价”采购XJ-11811020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时间:2018-11-08 17:41:08 编号:郑2XI1BHZB 发布:物资供应总段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洛阳地区劳保防护用品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XJ-11811020
三、询价物资清单: (详见附件)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各包件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本采购确定成交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成交单价定期结算。成交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 本次成交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4. 成交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
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 成交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影响供应或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情况,将进行责任追究,由成交人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8.
五 . 验收与售后服务要求:
1 验收要求
1.1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1.2 货物验收要求对各个单项产品进行验收,均达到询价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要求。
1.3 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如出现不合格产品,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退换,并且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2 售后服务要求
2.1 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所有货物应至少提供十二个月的免费质保。
2.2 交货完毕后十二个月内,无论何由,如出现职工使用不合适等问题,成交人均应无条件免费退还。
2.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成交人应在出现问题12小时内响应,72小时解决问题,应提供用户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六、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生产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 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授权文件,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的由第三方(地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
4. 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包件五)。
5. 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包件五)。
6. 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
7. 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商标注册证(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包件五)。
8. 投标人必须在接到订货通知要求后2个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为确保及时配送,须持有洛阳市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营业场地和配送队伍。
9.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10. 其它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请于2018年11月11日17:00之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并把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于2018年11月13日日17: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信息(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含资质文件影印件),将纸质报价文件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807。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授权资质、服务承诺,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电子报价文件名命名格式(Excel电子表):“XJ-11811020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电子版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总段: 朱工 0371-68322533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371-683243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电话:0371-68324921
传真:0371-68320871 0371-683233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807室)
邮编:450004
八、采购规则:
1.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 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
3. 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投标报名表、报价表、产品明细表及技术要求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
关键字:铁路,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