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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南京路灯亮化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018-11-03 12:21: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1.0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南京路灯亮化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招标编号:ANJ18096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南京路灯亮化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NJ180963 项目名称 南京路灯亮化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NJ180963-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9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编号: ANJ180963-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城管复字【2018】96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97.58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5幢23楼;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4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453.28万元(含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费用)
        2.1.4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设计10天,施工30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智能化系统及为实现功能配置所需的各类电子设备、数字内容制作及多媒体展示(其中智能化系统及多媒体制作估算价约378.54万元)、装饰装修、弱电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2)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5.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5.1.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5.2.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2.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5.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建安造价(或建设投资)金额在≥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建安造价(或建设投资)金额在≥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资格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为准,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6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无下列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设计是否能突出设计主题,对用户需求的理解、整体构思理念的把握满足任务书及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区域位置,环保材料的运用与展厅设计融合程度。(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空间布局要求,各功能区域的设计特色及关联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室内照明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1分,无0分)
        (2)智能化弱电系统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横向比较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完整性。(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1.8分,无0分)
        6.1.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装修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设计造型可行。(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展项创意突出、形式新颖程度。(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6.3.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满分2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书面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2)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按A4纸张数量计取,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方案设计文件评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即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的60%)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2日17时24分到 2018年11月9日17时24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88867280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三楼
        联系人:金工
        电话:025-6608705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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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NJ180963-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城管复字【2018】96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97.58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5幢23楼;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4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453.28万元(含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费用)
        2.1.4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设计10天,施工30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南京路灯亮化中心项目智能化系统及为实现功能配置所需的各类电子设备、数字内容制作及多媒体展示(其中智能化系统及多媒体制作估算价约378.54万元)、装饰装修、弱电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2)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5.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5.1.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5.2.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且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2.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5.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建安造价(或建设投资)金额在≥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反应相关数据,则视为未能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建安造价(或建设投资)金额在≥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资格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为准,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6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无下列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设计是否能突出设计主题,对用户需求的理解、整体构思理念的把握满足任务书及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区域位置,环保材料的运用与展厅设计融合程度。(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空间布局要求,各功能区域的设计特色及关联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室内照明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1分,无0分)
        (2)智能化弱电系统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横向比较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完整性。(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1.8分,无0分)
        6.1.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装修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设计造型可行。(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展项创意突出、形式新颖程度。(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6.3.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满分2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书面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2)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按A4纸张数量计取,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方案设计文件评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即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的60%)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2日17时24分到 2018年11月9日17时24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88867280
        招标代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三楼
        联系人:金工
        电话:025-6608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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