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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葫芦岛兴城市高级中学异地新建项目8#报告厅中央空调工程,所属区域:辽宁-葫芦岛-兴城,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1140120181101368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1401201811013681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高级中学异地新建项目8#报告厅中央空调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教育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海河大桥以西、南河以南 2.2招标内容:中央空调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8年12月03日开工至2019年02月11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 3.3具有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教育局 地 址:兴城市海滨路西侧 联系人:谭玉忠 电 话:0429-5332039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郑 阳 电 话:0429-3181115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