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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长治北车站管内大辛庄等站锅炉用甲醇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郑2X8BG07A,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治北车站管内大辛庄等站锅炉用甲醇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24 15:20:34 编号:郑2X8BG07A 发布:物资供应总段
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就大辛庄等车站锅炉用甲醇燃料购置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锅炉用甲醇燃料购置项目(标书号:CZBCZ2018-34)
(二)项目内容:大辛庄、小宋、长子、东田良、赵庄等车站锅炉用甲醇燃料采购共计约70吨。(采购物资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1.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及总价。数量为确定值,中标人一次性送到所要求各送货点,验收后即可办理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1.4中标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最晚5日内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各站急用料要求当日送达指定地点)
1.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长治北车站按照集团公司和车站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使用各站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1.7在产品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8合同执行期内,招标方随时随机对供应商所供物资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机构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合同期内抽样送检次数不超过2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技术要求
2.1.需符合长治、晋城地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2.需提供正规产品合格证。
2.3. 所用甲醇燃料为配合常压锅炉改造使用,甲醇燃料须符合山西省标准DB14/T1733-2018《锅炉用甲醇燃料通用技术要求》、DB14/T1734-2018《锅炉用甲醇燃料储供设施技术条件》,质量可靠。
2.4. 甲醇燃料为均匀的透明液体,无悬浮和沉降的机械杂质及水分、无恶臭。
2.5. 锅炉用甲醇燃料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
MF-B100 |
|||
1 |
甲醇含量/%(体积分数) |
不小于96 |
|
2 |
低位发热量/(MJ/kg)不小于 |
20 |
|
3 |
氯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 |
0.001 |
|
4 |
硫含量(mg/kg)不大于 |
10 |
|
5 |
pH值不小于 |
6.5 |
|
6 |
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不大于 |
0.1 |
|
7 |
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 |
0.01 |
|
8 |
铜片腐蚀(50℃,3h)/级不大于 |
1 |
|
9 |
水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3 |
|
10 |
机械杂质a |
无 |
|
11 |
闪点/ ℃不低于 |
10 |
GB/T 5208 |
12 |
低温抗相分离性能(-40℃,4h) |
清澈透明,无相分离 |
4.3.1 |
2.6.甲醇燃料中不能人为加入水、无机盐、重金属、卤代烃、硝基化合物和腐蚀性物质等,在调配所用的原料中不得含有影响锅炉正常运行、人体健康和增加大气排放污染物等的添加物。
2.7. 供货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配方和检验报告。
2.8. 甲醇燃料用铁桶包装,少量的醇基燃料可用加厚塑料桶包装,包装桶外应有下列标签、标志:
(1)商标;
(2)产品名称和产品标准的编号;
(3)总质量;
(4)生产厂名称、地址;
(5)“严禁烟火”、“切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能力的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生产厂家、经销商及被代理的生产厂商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
3、投标人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4.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5.交货地点: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合格后由买受人支付总款。
7.必须在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招标。
8.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布,请投标报名单位自行携带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到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拷贝。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预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8日报名(8:30~11:3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必须在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网络公示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打印件,加盖公章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投标报名表。
4.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名称: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漳泽东街65号 长治北车站办公室
邮编:046021
招标联系人:张工
电话: 0527-22732(路电);0355-5822732(市电)。
技术联系人:牛工
电话: 0527-22182(路电);0355-5822182(市电)。
长治北车站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