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18-2019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标包一)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丹东,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18-2019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DD-SQ-2018090001B),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标包二:丹东、东港将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次公告仅对标包一:凤城、宽甸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18-2019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23.49万元(不含税),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块煤1220吨,型煤300吨,具体规格详见下表
煤炭种类
发热(kcal/Kg)
挥发份(%)
固定碳(%)
灰份(%)
全硫(%)
块煤
≥5000
≥33
≥45
≤28
≤0.7
型煤
≥4100
≥18
≥43
≤43
≤0.5
1.2.2交货期:供货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分批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卸煤地点。
1.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二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招标仅对标包一进行招标)
标包一:凤城、宽甸拟采购块煤1220吨,合计预估采购额103.09万元(不含税);
标包二:丹东、东港拟采购型煤300吨(规格150mm*180mm*90mm),预估采购额为20.4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具体用煤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项目共选取2名中标人,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标包一、标包二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包。评标时按照标包一、标包二的顺序独立评审;各标包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推荐前三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按照所提供的煤炭检测报告中基低位发热量由高到低排序,如低热值相同按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全水分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投标人已在标包一被推荐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时,在标包二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4.3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各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标包的中标人。
1.4.4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标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进行招标。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块煤845元/吨(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型煤680元/吨(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标包一包含“煤炭销售”类、标包二包含“煤炭及型煤销售或批发”类。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7%或16%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运输、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备向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及各支局配送货能力。
2.6.2
投标人为外市注册的企业,须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丹东市内建立派驻机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6.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有效的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的煤炭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材料,提供的检测报告指标应与本次招标的煤炭指标相符,需提供检测报告,且标包二的检测报告须体现生产制作的型煤原煤为无烟煤产品。
2.7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10月19日至2018 年10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或转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电子招投标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7.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操作指导-视频》 ,以下内容为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010-60844066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00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415-212766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3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 孟凡琦
18240379782(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高 志 超、张 志 强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
话:024-23593633
电子邮件:m15714086663@163.com
账户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 号:7442310182600042718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燃煤分配表.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