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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合肥车辆段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购置项目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肥车辆段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购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18-10-10 15:41:22 发布:合肥车辆段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购置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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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邓炜,电话(手机):17756060825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附件1:
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购置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项目名称:客车钢弹簧分解组装机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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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1.设备样式:双柱立式压力机。 2.压力范围:不小于100T。 3.行程:300-500mm。 4.供电电源:380V,50Hz。 4.设备外形尺寸(长×宽×高mm)原则上不大于1500mm×1000mm×1200mm。 5.须满足各型客车钢弹簧分解及组装,有外弹簧定位装置。操作简便可靠,便于观察及调整内簧、夹板螺杆位置,便于紧固夹板螺栓螺母。 6.工作面高度500mm,有附属不锈钢工作台(柜)800*1500*400 7.压入速度:15-25 mm/s。 8.回程速度:25-35 mm/s。 9.油箱容积:120 L。 10.电机功率(抽油泵):不小于6.5Kw。 11.投标产品有铁路客车车辆单位使用证明优先,并提供在铁路车辆段投入使用的设备方案及影像资料 12.提供产品详细说明书及彩版样品介绍册。 |
质量性能指标 |
1.设备颜色按需方提供的色板进行喷涂(可视部分除不锈钢外)。 2.设备制造完成后进行出厂验收,合格后发货,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三个月,由使用部门出具达到使用要求报告后,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3.设备双臂压力油缸为升降式且不得设置在设备的上方。 4.设备配备主电气控制箱(盒),具有紧急状态时自动联锁停机等功能,安装位置保证操作者方便操作设备运行,并对其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操作站面板上布置各种设备操作按钮及指示灯、指示器。 5.必须对设备有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的危险部位进行文字和危险图形标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设置防护网,防止工件弹出伤人)设备的控制柜采取可靠的防尘、防水密封措施,所有电器装置均具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电气系统的保护等级不低于IP54,整机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6.设备具有安全保护联锁、短路、断路及漏电保护功能,停电或意外停机时的安全保护装置,设备操作台设有急停按钮,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颜色为红色。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防撞和故障报警等功能,以防止意外事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7.操作界面为中文,并且符合国内操作习惯,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功能。 8.设备必需是投标人在设备生产地生产的完整的全新的设备(包括所有零件、元器件和附件也必须是全新的),具有合理的结构,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操作简便,使用性能良好,并易于维修和保养。 9.设备符合我国环保技术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主要设备运行噪音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10.所有电气元件、线缆均设有永久性标识符号(如机打标记管),并与图纸(连接线路图)对应一致。电控柜内采用机打线号,线号务必清晰牢固;接线端子处,电源头压铜线鼻用开口线鼻子挂锡,端子留有10%的余量。所有泵、电机、循环泵、喷淋泵、加热系统均采用防爆且可单独控制其开关,其状态显示在控制面板上。运动部件和油、气、电线、电缆等进行单独防爆防护。 11.电子、电器元件采用优质品牌,符合相关行业、国家标准,并且是先进、优质、可靠的系列产品。 12.机械部件不应有毛刺、锐边以免伤害人员,电气部分导线应完好,标明电压及功率,应有可靠吊装孔,以方便安装、维修时吊装。 13.设备附属各传感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计量器件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IS)标准,经设备安装属地的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校验后才装用,并提供校验合格证(检定证书),各传感器、计量器具的安装位置便于拆卸送检。设备设备附属计量器件均有检定证书及操作说明书,交验时提供检定报告。 14.设备表面为漆面的应手感光滑、无颗粒感,漆面饱和,无流坠、刷痕。 15.设备在给定的温度范围内(-10~55)℃,可连续工作10小时以上,运运行稳定,抗震性能好。 |
售后服务要求 |
1.招标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2.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并提供电子版。 3.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4.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并提供主要配件配套生产厂商与型号、价格,按期交货; 5.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推诿,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6.提供为设备操作者的专业培训,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使用方要求提供设备检修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7.厂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16%)。 8.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