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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江西-南昌-新建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0.0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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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新建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
(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25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339号)批准建设,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发改基础〔2014〕2247号)、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昌赣客专“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函〔2017〕8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昌赣客专赣州西等12座站房和生产生活用房等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7〕234号)、《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委托建设协议》(合同号:昌赣代施合〔2015〕001)和《南昌铁路局关于昌赣客专委托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批复》(南铁建设函〔2015〕763号)为依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设资金来源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车辆、通信二个专业涉及的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标段编码:CGFJ-1标)由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部为昌赣客专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概况:(CGFJ-1)标含横岗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沿线(DK17+734.9~DK29+520.41)生产生活房屋和南昌西动车所及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横岗站站房面积8000㎡、雨棚13853㎡;生产生活房屋71313㎡(含南昌西动车所及还建房13425㎡),还建钢结构雨棚5104㎡。昌赣客专与既有京九线在横岗站并站,涉及营业线施工。南昌西动车运用所等“四电”(含防灾)及其独立设备用房等相关工程;横岗站新建10KV配电所及配电所内外电缆管沟、井等工程。项目总投资9.5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共同筹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计划工期为17个月2019年12月31日达到开通条件,站前工程正在进行,站后工程需结合站前既有线路改造同步进行。
2.2招标内容及标书售价:
详见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同时满足投标人(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等)在投标截止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 )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②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凭投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汇款单回执(汇款单回执应注明所购的包件号,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至招标人)。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ncggzy.jian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周芬
电话:0791-87022449
传真:0791-87023379
电子邮箱:wss23379@163.com
户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江西省建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3600 1050 3000 5999 0276(若无法进行网汇,请到银行办理)
注明:标书款请汇至招标人账户
招标代理: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端
电话:0791-87023379
传真:0791-87023379
电子邮箱:wss23379@163.com
2018年10月8日
附表
新建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南昌枢纽工程(CGFJ-1标)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公告附表
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18〕25 号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TX-02 |
SDH传输系统、接入网、数据网 |
1 |
STM-16 ADM设备车站用户 |
126×2Mb/s、8×155Mb/s(o)、16×622Mb/s(o)、6×2.5Gb/s(o)、24×FE(e)、24×FE(o)、8×GE(e)、8×GE(o)(动车所信号楼) |
架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2.1.具有有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3.需提供近三年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2.4.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电务处出具的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4具有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服务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STM-4 ADM设备车站用户 |
63×2Mb/s、2×155Mb/s(o)、 4×622Mb/s(o)、8×FE(e) 、 8×FE(o)(客运整备楼、边跨、开闭所) |
架 |
3 |
|||||
3 |
扩容传输系统2.5G设备2.5G光口板 |
4×2.5G(o)2块(南昌西站杭长线传输)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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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既有传输系统网管接入 |
满足使用需求 |
套 |
1 |
|||||
5 |
接入网设备 ONU 128系统 |
用户接口:POTS用户128个,2M口4个,32路FXO接口 |
套 |
1 |
|||||
6 |
接入网设备 ONU 64系统 |
用户接口: POTS用户64个,2M口4个, |
套 |
3 |
|||||
7 |
扩容汇聚层路由器 |
2块GE光口板(满配光模块)、1块母板(4子卡槽位)(南昌西) |
套 |
2 |
|||||
8 |
接入层路由器 |
GE光口16路、GE电口16路(动车二所信号楼)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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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数据网接入 三层交换机 |
GE光口4路、Eth10/100/1000M口48路(车站) |
套 |
1 |
|||||
10 |
数据网集装架 |
|
架 |
1 |
|||||
TX-03 |
数字调度 |
11 |
站段型调度交换机设备 |
8路2M接口、30路共电接口、4路共分接口 |
架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2.1.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2.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3.需提供近三年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2.4.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电务处出具的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4具有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服务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
车站值班台 |
触摸屏式,双2M接口 |
台 |
1 |
|||||
13 |
车站录音仪 |
4路,不小于600小时,含网管 |
台 |
1 |
|||||
TX-04 |
CIR出入库检测设备及动车所车载无线通信设备运用维护管理设备 |
14 |
CIR出入库检测设备 |
套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2.1.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2.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3.需提供近三年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2.4.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电务处出具的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4具有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服务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5 |
动车车载无线通信及运维设备 |
套 |
1 |
||||||
15.1 |
运维操作显示设备(HMI) |
含计算机主机、显示器、软件模块、工作台 |
套 |
1 |
|||||
15.2 |
网络接入安全设备 |
|
套 |
1 |
|||||
15.3 |
条形码打印机 |
含一维条码打印纸、二维条码打印纸 |
套 |
1 |
|||||
15.4 |
便携式检测终端 |
含充电器、电池 |
套 |
3 |
|||||
15.5 |
路由器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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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既有CIR出入库检测设备软件升级 |
|
套 |
1 |
|||||
16 |
通信电源、防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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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05 |
通信电源、防雷系统,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
16.1 |
-48V组合开关电源-48V/120A |
4×30A(含交流配电、直流配电、两路电切换、输入输出防雷等) |
架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2.1.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2.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3.需提供近三年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2.4.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电务处出具的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4具有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服务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6.2 |
-48V组合开关电源-48V/90A |
3×30A(含交流配电、直流配电、两路电切换、输入输出防雷等) |
架 |
3 |
|||||
16.3 |
-48V组合开关电源 200Ah电池 |
2组电池内置于开关电源柜,含内部连线及地线 |
组 |
2 |
|||||
16.4 |
-48V组合开关电源 100Ah电池 |
2组电池内置于开关电源柜,含内部连线及地线 |
组 |
6 |
|||||
16.5 |
不间断电源UPS 20kVA |
含蓄电池,配1组,后备时间1小时;含UPS机柜、电池、配电单元 |
套 |
1 |
|||||
16.6 |
不间断电源UPS 5kVA |
三进三出(含蓄电池,配1组,后备时间3小时;含UPS机柜、电池、配电单元) |
套 |
3 |
|||||
16.7 |
电源B级防雷装置 雷电综合防护系统 车站型 |
|
套 |
1 |
|||||
16.8 |
B级防雷箱雷电综合防护系统 区间型 |
|
套 |
3 |
|||||
16.9 |
雷电浪涌保护器 |
|
套 |
40 |
|||||
17 |
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
|
|||||||
17.1 |
电源环境监控分站设备 |
含通信各类传感器及配套各类线缆等 |
套 |
4 |
|||||
17.2 |
电源环监控分站设备 |
含各类线缆等(信号机房) |
套 |
3 |
|||||
TX-06 |
综合视频监控 |
18 |
车站综合视频监控机柜含配电单元、前端电源防雷器、电源接线排等 |
架 |
7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2.1.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2.2.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3.需提供近三年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2.5.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电务处出具的设计时速350km或运行时速300km及以上客专铁路运行业绩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4具有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服务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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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数据分发服务器 |
套 |
1 |
||||||
20 |
数据分析服务器 |
套 |
1 |
||||||
21 |
数据管理服务器 |
套 |
1 |
||||||
22 |
数据存储服务器 |
套 |
2 |
||||||
23 |
以太网交换机 三层交换机 |
套 |
4 |
||||||
24 |
磁盘阵列20T |
套 |
1 |
||||||
25 |
视频监控终端 |
套 |
3 |
||||||
26 |
区间节点视频室外设备箱 置三合一防雷器等 |
套 |
8 |
||||||
27 |
室外摄像头枪机、变焦、夜视 |
套 |
11 |
||||||
28 |
室内摄像头室内球机 |
套 |
11 |
||||||
DC-17 |
固定式真空卸污系统 |
29 |
真空卸污机组(含控制及附属设备) |
含2套60kw真空机组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5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投标的产品应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评审鉴定,符合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3.在国内动车领域有供货业绩,投标企业应提供(2015年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车辆处(2015年至今)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30 |
真空卸污单元(带冲洗) |
1.1kw |
套 |
88 |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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