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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0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能源管控中心北大沟污水处理项目-除盐水系统,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能源管控中心北大沟污水处理项目-除盐水系统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源管控中心北大沟污水处理项目-除盐水系统已由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和范围: 新建除盐系统详细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内对外权利义务以及工程分包流程。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其分工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业绩等。联合体各级注册资金均不低于1000万(2)此次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其分工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需要提供设计业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评估业绩:提供在线运行可核实的相关项目业绩表(相关合同复印件2份)。需提供合同原件、与合同相符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5.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5.6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5.7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8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9其他:如使用专利技术,需要专利所有人授权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8-09-30 16:00:00至2018-10-08 13:00:00,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1 09:0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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