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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海淀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8.09.06 | 截止时间: | 2018-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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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海关总署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07,截止日期:2018-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H2018减免税智能监控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海关总署,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受海关总署委托,就“H2018海关总署减免税智能监控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招标编号:HG18GK-C0000-D090
二、项目名称:H2018海关总署减免税智能监控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万元。
四、招标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要求 |
H2018海关总署减免税智能监控系统开发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工作
售后服务期:合同验收合格后2年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招标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从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7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010-82261690。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09月06日 09:00:00至2018年09月13日 15:00:00止(北京时间)。
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并按包号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本系统报名并分包下载招标文件或只报名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尹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10-65194838 010-65195902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及包号(如有)。
十、样品提交
本项目不适用
十一、投标人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适用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同时发布,二者如有差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程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