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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靳江源湿地集居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8.8.2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靳江源湿地集居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靳江源湿地集居点建设项目 已由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7]173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靳江源湿地集居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宁乡市大屯营镇靳兴村
2.3 建设规模: 拟新建房屋31栋98户,总建筑面积约20637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约475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600万元,二标段约1500万元,三标段约1650万元。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 :1#-8#栋、10#-12#栋;二标段:9#栋、13#-21#栋、25#栋;三标段:22#-24#栋、26#-31#栋。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且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 290000.00 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 270000.00 元)
三标段: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 31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
关键字:其他,湖南